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显示,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罚款1.5万元。
该公司生产了多款外包装标签标识为“永丰1163年皇宫贡酒”“永丰1163贡皇家酒”“永丰牌中华老字号源自皇宫贡酒”的产品。虽然产品本身质量合格且有相关商标注册证,但因未能提供具有继承性和可追溯性的历史记载类材料对宣传内容加以佐证,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目前,该公司已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和召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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