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葵花药业:因未按规定履行信披义务等,公司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10月31日,葵花药业发布公告,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玉秀、关一、周广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赞 (0)综业网2025-10-31 20:36:35标签:义务 / 信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