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月5日,仙琚制药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以垄断协议形式固定、变更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该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
3月25日,张小泉发布公告,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富春控股集团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本次申请由富春控股集团单一法人主体提出,其下属其他企业不在本次预重整申请范围内。